10月17日,受黔南化輕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委托,黔南新聯子公司成功銷毀一批過期失效的民爆物品。本批銷毀的炸材有:電雷管4129枚,火雷管552枚,導爆管雷管3607枚,膨化炸藥482.3kg,乳化炸藥1126.6kg,導火索16.3米。
黔南化輕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存放于羅甸分公司的一批民爆物品過期失效,為消除安全隱患,羅甸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委托黔南新聯子公司將其進行集中銷毀。
針對銷毀炸材數量多、品種雜的情況,為確保本次銷毀工作安全順利完成,黔南新聯子公司安排理論和實踐經驗較為豐富的爆破工程師田仁永承擔此次銷毀工作的技術負責人,根據不同的炸材,分別編制專門的銷毀方案,根據實際情況,炸藥及導火索采用燃燒法銷毀,雷管采用爆炸法銷毀。
本次銷毀工作由羅甸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全程監督,當地電視臺全程跟蹤報道。此次炸材銷毀方法、銷毀規模,在羅甸縣尚屬首例,縣公安機關對此次銷毀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通過此次銷毀工作,新聯爆破集團的技術力量在當地得到展現,為今后的業務拓展打下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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